澜湄合作第七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2022-07-05)
六、外长们重申澜湄合作将秉持协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协商和协调、自愿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尊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并在合作中遵守各成员国法律和规程。
七、外长们就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指示和第六次外长会会议成果的落实情况交换意见,对未来优先合作领域和合作方向取得广泛共识。
十七、外长们强调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林产品合法贸易、森林生态修复、边境地区植树造林和森林火灾联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打击非法采伐和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提高澜湄国家林业治理能力。
十九、外长们同意加强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推进大学在线课程平台建设,探索职业教育和技能发展新渠道、新模式,提高各国技术人才培养能力。
二十、外长们鼓励增进人文交流合作,开展文化、媒体、体育和其他社会活动。积极评价六国每年举办“澜湄周”活动,有效提高了各成员国民众的澜湄合作意识和相互了解。
二十一、外长们讨论了建立澜湄灾害管理合作机制的可能性,推动举行部长级会议、论坛和对话,促进灾害管理政策和规划交流,提升区域灾害监控、早期预警和治理能力,同中国—东盟灾害管理合作相互补充。
二十三、外长们强调六国国家秘书处/协调机构为推动澜湄合作取得显著进展发挥的重要作用,建议进一步探讨在新合作领域成立更多联合工作组的可能性,强化机制建设,增强协调作用。
二十五、外长们感谢缅方盛情款待和为此次蒲甘外长会所做周到安排,愿共同努力,确保将于2022年在缅甸举办的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